索引號: | 035200011/2022-00157 | 信息分類: | 最新信息公開 |
發布機構: | 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| 發布日期: | 2022-08-01 17:21 |
標題: | 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“歸集簡辦”政策解讀 | 文號: | |
時效: |
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“歸集簡辦”政策解讀
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《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通知》(廳字〔2022〕29號),鼓勵更多高校畢業生創業帶動就業,決定在我省范圍內階段性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“歸集簡辦”政策,將一次性創業補貼、創業場租補貼、自主創業社保補貼打包集成,給予創業實體15000元扶持。
一、享受條件
對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并帶動1人以上就業,在市場監管部門注冊且有納稅行為或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后,給予15000元的扶持。
(一)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,指從2022年起的應屆畢業生,首次創辦企業或者從事個體經營,擔任創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(或者股東)。
(二)納稅行為,指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在稅務部門有實際納稅額,或者按規定免稅但有納稅申報記錄。
(三)帶動1人以上就業,指除創業者本人外,另外招用1名以上工作人員就業(含1人)。
(四)繳納社會保險費,指高校畢業生所辦企業有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,或者高校畢業生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養老保險并實際繳費,且不存在欠繳行為。
二、辦理部門
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,向人社部門,提出書面創業補貼申請。
營業執照為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頒發的,向市人社部門申請;營業執照為縣(區)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頒發的,向所在縣(區)人社部門申請(全市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“歸集簡辦”辦理機構及聯系電話見附件2)。
三、申請資料
(一)創業補貼申請表(見附件1,申請人填報)
(二)高校畢業證、營業執照(提供復印件,與原件核對無異);
(三)納稅情況的證明(有實際納稅的提供相關記錄,按規定免稅的提供納稅申報記錄。)
(四)社會保險繳費情況(不需要創業者提供,人社部門內部核驗);
(五)帶動1人以上就業的證明(主要指能證明勞動者就業的勞動合同、工資發放憑證或者社保繳費記錄等)。
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,有其他高校畢業生擔任股東的,同時提供其有關情況。
四、辦理流程及時限要求
市、縣(區)人社部門受理申請后,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,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;及時對審核通過的申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,公示期限不少于5個工作日。對符合條件的,人社部門應在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15000元補貼撥付至申領人提供的銀行賬戶。
每名高校畢業生及每個實體,只能享受一次創業補貼“歸集簡辦”政策。
享受創業補貼“歸集簡辦”政策的高校畢業生,不再重復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、創業場租補貼、自主創業社保補貼等政策。
五、對虛報冒領的追償
高校畢業生提供虛假資料、虛擬掛靠地址或以其他方式,虛報冒領創業補貼的,由受理申請的人社部門負責追償,同時按規定將虛報冒領者列入失信人員名單。
六、執行期限
創業補貼“歸集簡辦”政策暫定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。